| 索引號 | 5304002018928517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舉報件(D530000201806270032)辦理情況的報告
2018年6月27日,我市接到《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辦單》(督轉〔2018〕287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響應,迅即安排紅塔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形成聯動機制,集中精力抓轉辦件涉及問題的排查、落實和整改。舉報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目前該舉報件已辦結,存在問題已列入長期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舉報內容
投訴反映:“紅塔區鳳凰街道靈秀社區附近,有“隔鍋香”“千山莊園”等10多家餐飲店,無任何證照手續,都是在農田、林地上建起來的,處于當地飲用水源地,東風水庫二級保護區內,沒有治污、防污設施,排污至趙元河,流入東風水庫,污染水源地。”
(二)被舉報對象的基本情況
靈秀社區地處玉溪市區東部山區,下轄4個居民小組,有居民495戶,人口1804人,主要以少數民族彝族為主,整個社區均位于東風水庫二級保護區范圍,居民主要以種植、養殖、餐飲業為主要經濟收入來源。從2000年開始,為積極推進該片區的社會經濟發展,解決當地群眾增收問題,該片區逐步開始發展鄉村旅游業,先后被列為省級特色旅游示范村,省級支持建設的特色旅游少數民族村寨項目區域,該區域先后形成包括“隔鍋香”“千山莊園”在內的各種餐飲單位共計43家。
二、調查情況
2018年6月27日,我市接到投訴轉辦單后,及時安排紅塔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對舉報對象進行調查核實。
(一)關于靈秀社區餐飲業位于東風水庫二級保護區的情況
趙元河貫穿流經靈秀社區,該社區四個小組(自然村)均在東風水庫二級徑流保護區內。從2000年開始,為解決當地群眾增收問題,該區域逐步開始發展鄉村旅游,先后建成了43戶餐飲單位,2011年東風水庫水源保護區劃定后,靈秀片區全部劃入東風水庫二級保護區范圍,該情況屬實。
(二)關于餐飲單位證照情況
靈秀社區43戶餐飲單位中共分三類:第一類為2013年前實施污染治理整治的12戶餐飲單位,全部證照齊全,其中10戶使用土地地類為城鄉建設用地,2戶使用土地地類為園地;第二類為使(租)用居民房屋經營的餐飲單位7戶,3戶證照齊全,4戶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按水源地整治要求暫時停辦);第三類為租用農戶和小組集體土地建設經營的有24戶,8戶證照齊全,4戶不對外經營,12戶在園地上建設經營,但是證照不全(按水源地整治要求暫時停辦)。43戶餐飲單位中除租用民房的7戶外,36戶均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的情況,其中2戶涉及占用和變更林地情況。該情況部分屬實。
(三)關于餐飲單位的污染治理整治情況
近年來為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紅塔區先后實施多次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該片區餐飲單位大部分距離趙元河較遠,絕大部分餐飲單位污水經處理后就近排入農田或果園進行使用,部分餐飲單位生活污水排入農灌溝。為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改善水源地水質,保障水源地水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和《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等有關要求,紅塔區積極推進水源地污染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在前期大量排查整治工作基礎上制定了《紅塔區東風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5月印發了《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綜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重點對于二級保護區內的餐飲單位實施治理整治。要求二級保護區內存在排污口的餐飲服務單位,自《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自行拆除排污口,接受核查。經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聯合核查,實現零排放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可經營。
2018年6月9日,紅塔區組織相關部門對“隔鍋香”,“千山莊園”和“天然居”等餐飲單位進行約談,責成經營業主按《通告》要求立即停止經營等待核查。2018年6月13日,鳳凰街道靈秀社區二級保護區所涉及的餐飲服務單位已全面停業,實施治理整治。《通告》下發以來,紅塔區已經多次組織街道及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核查,確保停業整頓工作落實到位。根據調查,目前該區域餐飲單位不存在污水排入趙元河的情況,該部分情況不屬實。
三、存在問題
(一)由于歷史原因和此次水源地整治要求,紅塔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該片區餐飲單位暫時停發了證照手續,部分餐飲單位不同程度存在證照手續不全等問題,同時原有污染防治措施已經難以滿足當前水源保護的相關要求。
(二)部分餐飲服務單位所使用土地為農戶果園地、旱地和少部分林地,有兩戶存在違法占用林地的情況。
(三)靈秀社區是省級特色旅游示范村和省級支持建設的特色旅游少數民族村寨項目,發展鄉村特色旅游文化產業是當地群眾重要的增收途徑。2011年東風水庫水源保護區劃定批復后,該區域被劃入二級保護區范圍。歷史形成的餐飲等問題和水源保護要求不相適應,在當前正在開展的水源地綜合整治過程中,如簡單采取一刀切的辦法全部取締拆除餐飲服務單位,對該片區的社會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影響較大。
四、現采取的措施及結果
經調查,此舉報件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一)對于隔鍋香和一棵樹兩戶經營戶違法占用林地的行為,紅塔區森林公安局已經分別以玉紅森公(刑)林罰決字(2017)第0087號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玉紅森公(治)林罰決字(2016)第0016號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進行了立案查處。
(二)紅塔區政府成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水源保護組織領導,對歷史遺留問題嚴格按照《通告》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完成整治。在全面實現污染整治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依法依規完善該片區相關餐飲單位證照手續,實現規范管理,規范經營,污染可控。同時進一步完善聯合審查機制,對二級保護區新建項目實施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產生。
(三)紅塔區政府再次組織相關部門和街道對該片區餐飲單位停業整治情況進行現場督促檢查,并積極進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引導,目前餐飲單位均處于停業整治狀態,少數餐飲單位已初步完成治理設施和回用設施建設。
五、信息公開情況
該轉辦件已在紅塔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qzfxxgk/ywjfw3185/20180702/923388.html)進行公示。
六、下一步措施
(一)嚴格按照《通告》積極開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綜合整治,切實加強水源保護區綜合治理,解決污染隱患問題,集中力量對餐飲、養殖等污染實施全面綜合整治。同時積極協調市住建部門,結合海綿城市建設水源地保護項目,爭取上級資金積極推進實施靈秀片區截污治污工程項目建設,進一步完善該片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力爭將該片區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通過出流改道工程引出保護區范圍,引入城市管網,切實控制村落污染,保障水源地安全。
(二)堅持嚴格按照《通告》開展餐飲單位專項整治核查,優化工作程序,細化工作措施,堅持尊重歷史、依法依規、分類處理的原則,積極引導和督促相關餐飲服務單位做好整治工作,對拒不實施整治、偷排污水或達不到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將堅決按照《通告》要求,一律依法依規查處并取締關閉。
(三)積極做好當地群眾和相關經營戶思想工作,加大水源地保護法律法規和《通告》的宣傳教育力度,宣傳水源地保護的重要性,積極引導、科學謀劃,推進靈秀片區的轉型發展,妥善化解矛盾,處理好水源保護與群眾生存發展的關系。
(四) 進一步強化長效管理機制,嚴格按照《東風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河湖長制工作開展的相關要求,充分發揮水源地保護委員會和河長辦的作用,積極協調東風水庫管理部門,強化趙元河道巡查,加強聯合執法,對建設項目實施嚴格的多部門聯合審查,嚴格控制新污染源產生,嚴查各類違法行為,全面加強東風水庫二級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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