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61666607 | 文     號 | 玉政發〔2026〕5號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6-06-12 |
玉溪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玉溪市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玉溪市政府投資基金
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現將《玉溪市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6年6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玉溪市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
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政府投資基金是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采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及創新創業的投資基金。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5〕1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24〕30號),構建更加科學高效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系,推進玉溪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未來產業,促進形成規模適度、布局合理、運作規范、科學高效、風險可控的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格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進基金運作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堅持分級分類、統籌管理,政府投資基金實行按功能定位分類管理,按行政級別分級管理。堅持權責一致、治理完善,明確政府投資基金參與各方的責權利關系,建立科學規范的投資運作體系。堅持規范運作、嚴控風險,構建“募投管退”全流程風險防控體系,防范基金運作風險。
二、目標任務
(一)構建政府投資基金運作體系。錨定省委“3815”戰略發展目標和實施現代化強市發展戰略,圍繞構建具有玉溪特色的“兩強三優五特一新”現代化產業體系,設立玉溪市政府投資基金。以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的創新舉措,推動“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高效結合,構建“市級母基金+重點產業子基金”的政府投資基金運作體系,以市級重點產業母基金建設帶動一批子基金落地,跟投省級基金參與組建的子基金。從2026年起,市縣兩級財政統籌資金,用于政府投資基金出資,力爭5年內構建10億元以上規模的基金體系,帶動社會資本投資規模不低于30億元。
(二)支持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做強高原特色農業,發展現代服務業,設立政府投資基金。鞏固提升卷煙及配套、綠色鋼鐵等產業優勢地位和競爭力,推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先進裝備制造等特色產業鏈式發展。大力發展資源經濟,做大有色及稀貴金屬產業,做特精細磷化工等產業集群。聚焦低空經濟、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重點領域,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上下貫通、縱向成鏈、橫向成群,形成現代產業生態體系,實現強基礎、補短板、鍛長板、提水平、促升級的產業發展目標。
(三)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通過政府投資基金改補為投、無償變有償、分散變集中,發揮財政資金乘數效應,帶動“大資源”支持產業“大發展”。推動政府投資基金與銀行、保險、擔保、資管公司等金融機構及產業資本形成合力,建立“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擔聯動”“投投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和發揮各方資源優勢,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運營管理
(一)規范基金設立及審批機制。第一級市級母基金(以下簡稱母基金)為經市人民政府審批,由玉溪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子公司玉溪市國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玉溪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認繳規模10億元,由市縣兩級財政分期注資。首期實繳金額2億元,其中市級財政出資1億元,紅塔區出資1億元。
第二級重點產業子基金(以下簡稱子基金)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以項目儲備為前提,充分研究設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要求遴選基金管理機構。如經兩輪以上公開遴選仍無符合條件機構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依法擇優確定符合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作為基金管理人,并向省級財政部門及證券監管機構備案。基金方案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制定,并會同市財政局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審批設立。
(二)明確基金投資定位。母基金主要投資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15年,經市人民政府審批可延長不超過2年。子基金根據功能定位分為新興創業類、重點產業類、特定類,并實施分類管理。
新興創業類。圍繞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超前布局未來產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醫藥、低空經濟等新領域、新賽道及顛覆性、前沿性技術攻關,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平臺打造,培育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主要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總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15年。
重點產業類。圍繞“兩強三優五特一新”產業等重點領域,聚焦優勢產業延鏈補鏈強鏈,帶動區域發展,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主要投資成長期、成熟期企業,總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12年。
特定類。圍繞國家重大戰略、云南省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一事一議”設立基金,開展特定投資。
(三)優化基金投資方式。母基金根據產業發展需要,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投資子基金和跟投中央、省級基金在玉溪市投資的項目;對單只子基金的認繳出資額原則上不超過母基金認繳規模的50%,特殊情況經市人民政府審批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子基金按照市場化投資決策程序直接開展項目投資,不得再投資其他基金。單只子基金在分類投資中,屬于新興創業類項目的,不超過該子基金認繳規模的60%;屬于重點產業類項目的,不超過50%。政府投資基金對單個項目投資不超過認繳規模的20%。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及投資實際,上述比例經市人民政府審批后可適度放寬,特定類基金及參與國家級、省級基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各子基金及管理機構關聯方在玉溪市內的投資額原則上不得低于政府實繳出資額,政府投資基金不得對所投項目控股,且不得成為第一大股東。
(四)規范基金管理運作。政府投資基金應堅持政策指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按照安全合規、兼顧效益的原則開展基金運營管理,基金管理機構應具備相應募資能力、投研能力、出資實力及管理經驗。母基金管理機構為玉溪市國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進行指導監督;子基金管理機構由母基金管理機構在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市場化遴選。子基金中有中央、省級基金出資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認可中央、省級基金對基金管理人的遴選結果。
(五)完善基金退出機制。政府投資基金應積極拓寬退出路徑,包括基金份額轉讓、并購、境內/境外IPO上市后股票減持、股東及管理層回購、股權協議轉讓以及基金合同約定的退出方式等。健全政府出資提前退出機制,明確提前退出條件和程序。
(六)加強基金風險防控。政府投資基金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投資管理、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和財會監督、審計檢查、考核評價等外部監管制度,明確基金日常運作和風險管理等程序,防范基金運營風險。基金管理機構要加強基金穿透監管,密切跟蹤基金財務狀況,切實做到科學管理、防控風險、安全運營。
(七)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政府投資基金應分類建立科學合理并覆蓋基金全生命周期的績效評價體系,注重評價整體性,不過度考核單只子基金或單個項目盈虧,評價結果作為基金存續、計提管理費、改進管理、調整出資、優化投資方向以及實施獎罰的重要依據。健全盡職免責及容虧機制,以基金實繳出資額為基數,投資損失容忍率原則上不超過30%,新興創業類及特定類基金經審批后可適當放寬,放寬后不超過60%;投資種子期企業可經市人民政府審批后另行約定。政府出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可向合作對象適當讓利。
四、工作要求
政府投資基金是財政資金管理方式的創新,專業性強、社會影響大,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為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推動市委、市政府產業戰略布局落到實處。
(一)健全基金管理體系。市財政局履行政府出資人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的預算管理,按項目儲備、投資需求、年度預算安排結合財力實際分期分批籌措落實財政出資,避免資金閑置。參照省級政策,盡快研究出臺玉溪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和管理機構遴選指南;市國資委做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督促玉溪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規范運作母基金,玉溪市國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證券監管機構要求開展政府投資基金登記備案并接受監管;市財政局會同市國資委組織實施母基金監督檢查,對政府投資基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政府投資基金信用建設和信用信息登記,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政府投資基金投向的指導評價。
(二)壓實行業部門責任。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一個部門對應一個重點領域”“成熟一只設立一只”的原則設立行業子基金。要加大產業類專項資金改革與整合力度,做實項目儲備,加快基金落地,強化基金監管。要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子基金設立方案和實際需求,分年度將可整合的產業類專項資金用于子基金出資,以加大對子基金的投入。要高度重視項目儲備在基金運作中的關鍵作用,根據產業規劃積極挖掘符合基金投資的項目,建立動態項目儲備庫,做好基金投資指引。要做好省、市兩級基金投資銜接,積極對接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掌握省級行業母基金投資意向、資金規模等關鍵信息,并對應推送項目清單,特別是要重點對接省級重點設立的高原特色農業、先進制造業和科技創新三只行業母基金。要履行基金監督指導主體責任,對已設立的子基金以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使用母基金跟投省級基金項目的日常運作實施全過程監督,督促基金投資進度,委派觀察員或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開展子基金績效評價,定期收集分析基金運營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三)強化各類政策協同。各地各部門要創新思路,做好政策協同,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資為目的設立政府投資基金,打造優質的營商環境和投資生態,在基金工商注冊登記、辦公場所、項目落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培育鏈主企業與鏈屬企業,鼓勵基金管理機構與國家級、省級基金及頭部機構合作,引進高端人才,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市財政局、市審計局聯合轉發云南省政府投資基金盡職免責工作指引,各部門參照執行。市審計局適時組織對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審計。市政府督查室對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縣(市、區)及高新區嚴格控制基金設立,確需設立的應按程序提級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并報省財政廳備案。年度預算未足額保障“三保”、債務還本付息等必要支出的,不得安排資金新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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