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18928534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舉報件(D530000201806300029)辦理情況的報告
2018年6月30日,我市接到《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辦單》(督轉〔2018〕324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響應,迅即安排易門縣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形成聯動機制,集中精力抓轉辦件涉及問題的排查、落實和整改。舉報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目前該舉報件已辦結,存在問題列入長期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舉報內容
舉報件反映:“玉溪市易門縣龍泉鎮大椿樹工業園區:1.順興紙業有限公司生產時,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外環境水溝,味道特別的臭,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2.整個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嚴重,粉塵比較多,大車不蓋棚布,料廠無任何降塵措施”。
(二)被舉報對象的基本情況
1.易門順興紙業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易門順興紙業有限公司位于易門工業園區大椿樹片區,該公司始建于2007年1月,現有兩條造紙生產線(一線3600型長網造紙生產線,二線3300型造紙生產線)和紙箱生產車間一套(紙板生產線一條和彩印機5臺)。設計年產12萬噸高強瓦楞紙和1萬平方米箱板紙。造紙生產工藝:回收廢紙—分選去渣—水力碎漿—高濃除砂—纖維分離—篩漿—磨漿—成品漿—調漿—低濃除砂—造紙—表面濕膠—卷曲—成品。
環保手續辦理情況:該公司20000t/a高強度瓦楞紙項目于2007年1月19日由易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2007年9月4日,易門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準予行政許可(易環許準字〔2007〕33號);年產10萬噸高強瓦楞紙技改擴建項目于2017年7月10日在易門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備案,易門縣環境保護局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易門縣環境保護局關于易門順興紙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高強瓦楞紙技改擴建項目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易環審﹝2018﹞6號)。
2.大椿樹工業園區基本情況
大椿樹工業園區建于2003年,規劃面積21.66平方公里,產業定位為:陶瓷建材、礦冶和化工,現開發利用3.1平方公里,入駐企業56戶,其中,在建設企業5戶,停廠企業3戶,投產企業48戶。初步形成礦冶、陶瓷建材兩個特色產業集群。
二、調查情況
2018年6月30日,易門縣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開展專項調查。調查核實情況如下:
(一)關于舉報反映“順興紙業有限公司生產時,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外環境水溝,味道特別的臭,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的調查核實情況
1.關于“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外環境水溝”的問題
該公司生產廢水目前采用格柵欄+混凝沉淀(調節池)+一體化污水處理系統(絮凝曝氣)工藝處理后回用于打漿、篩選抄紙等工序;彩印車間油墨廢水收集回用于廢紙板噴淋。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處理后進入現有污水處理站一并處理回用不外排。目前該公司新增IC厭氧塔+好氧接觸氧化法污水處理設施正在建設中。該問題不屬實。
2.關于“味道特別的臭,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的問題
經調查核實,在一般情況下該公司污水處理站廢水刺鼻氣味不明顯,但由于控制刺鼻氣味污染的措施不到位,在氣溫高等異常情況下散發的氣味對環境造成影響。針對該問題,該公司已在紙機白水與紙漿混合、混凝沉淀調節等生產環節采取了添加除臭劑的措施進行異味控制,并于6月初開工建設以控制刺鼻氣味為主的IC厭氧塔+好氧接觸氧化法污水處理系統。該問題基本屬實。
(二)關于舉報反映“整個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嚴重,粉塵比較多,大車不蓋棚布,料廠無任何降塵措施”的調查核實情況
1.關于“整個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嚴重”的問題
經調閱易門縣環境監測站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報告顯示:2017年度、2018年一、二季度,易門大椿樹工業園區空氣質量指數級別為三級,空氣質量狀況為輕度污染,首要污染物為PM10。該問題部分屬實。
2.關于“粉塵比較多”的問題
2017年4月,易門縣政府印發了《易門工業園區2017年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易政辦發〔2017〕34號),該方案實施后,縣政府共投入資金900余萬元實施了園區綠化亮化工程;園區35戶企業投入5900萬元進行了粉塵專項治理:進行原料覆蓋約6.3萬平方米;新增廠內道路硬化3萬多平方米;購置移動收塵器210套、霧化炮45個、掃地機40臺、灑水車12輛;設置520多個噴淋點;安裝固定式收塵器325套、密封輸送帶6500余米。2017年11月20—24日,市安監局聯合省級專家對16戶粉塵危害嚴重企業進行專項驗收,驗收結果合格。
2018年7月1日至3日,經現場調查,易門大椿樹工業園區部分區域存在粉塵污染,粉塵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易門縣交通主干道路安易路、大軍路貫穿大椿樹工業園區,貨運物流集中,部分貨物潑灑后引起揚塵;二是自2018年4月以來,園區實施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工程,開挖土方、鋪設管網,由于施工中管理措施不到位,產生一定揚塵污染;三是部分企業料場遮蓋物老化更換不及時、大風吹刮移位等管理不到位,產生部分揚塵。該問題部分屬實。
3.舉報“大車不蓋棚布”的問題
7月1日,經對貫穿大椿樹產業園的安易路、大軍路現場調查,大部分物料貨運車輛能按照相關要求做到運輸物料全封閉覆蓋運輸,少部分物料運輸車輛未對貨物全封閉覆蓋,造成物料潑灑泄漏時有發生。該問題部分屬實。
4.舉報“料場無任何降塵措施”的問題
7月1日至3日,經對企業料場現場調查:原料用量少的企業,已實施倉儲化管理;陶瓷企業因原料用量和料場面積大的原因,采取近期生產所需原料實施倉儲化管理,其余露天堆放的原料采取圍擋、覆蓋、霧炮噴淋等措施,但也不同程度存在遮蓋物老化更換不及時、大風吹刮移位等管理不到位的情況。該問題部分屬實。
三、存在問題
(一)易門順興紙業有限公司存在問題
該公司雖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控制刺鼻氣味,但由于控制刺鼻氣味的污水處理系統正在建設,尚未投入使用,污水處理站仍存在一定的刺鼻氣味。
(二)大椿樹工業園區存在問題
1.施工場地管理措施不到位。
2.少部分物料運輸車輛未蓋棚布。
3.部分企業料場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四、現采取的措施及結果
(一)對易門順興紙業有限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結果
易門縣環保局在辦理舉報件(D530000201806230045)時,已于2018年6月27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進行了立案查處,處以罰款3萬元。同時,下達了《易門縣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易環改字〔2018〕21號),責令該公司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污水生化處理系統建設,促使污水處理站廢水異味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二)對易門工業園區大椿樹產業園環境整治采取的措施及結果
經調查,此舉報件所反映的“整個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嚴重,粉塵比較多,大車不蓋棚布,料廠無任何降塵措施”的問題部分屬實。目前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由易門工業園區管委會和縣環保局、縣工信局約談了12戶陶瓷企業和園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項目施工單位,責令整改:1.責令陶瓷企業立即更換老化遮蓋物,加強料場現場管理,對大風吹刮移位遮蓋物及時復位,加大噴淋降塵頻次;2.責令園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強化施工現場清掃保潔、灑水抑塵等措施,確保2018年7月30日前竣工,回填、清掃和恢復已開挖的園區道路。
二是針對大椿樹工業園區部分區域存在粉塵污染的問題,研究制定了《易門工業園區大椿樹產業園粉塵污染問題整改方案》,進行整改。
五、信息公開情況
該舉報件辦理情況已在易門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m.gov.cn/)進行公開。
六、下一步措施
(一)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相關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若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二)責成易門縣按照《易門工業園區大椿樹產業園粉塵污染問題整改方案》要求,將存在環境問題整改到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三)市縣兩級紀委監委將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暢通信息,及時跟進督查,厘清責任,精準跟蹤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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