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61669091 | 文     號 |   |
| 來   源 |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 公開日期 | 2026-06-30 |
《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玉溪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合玉溪實際,擬定《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依據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GB/T 51353-2019);
(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GB/T 51267-2017)。
三、主要內容
(一)支持物業費提取
繳存人每自然年度僅可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每人每自然年度提取最高限額為3000元,當年未使用的提取額度不予結轉至下一自然年度。
此項政策填補了物業費支出的公積金提取渠道空白,切實降低繳存職工日常住房運維成本。隨著群眾居住配套服務需求持續提升,物業費已成為家庭長期固定住房支出,原有公積金提取范圍未覆蓋該項開支。增設物業費提取業務后,能夠常態化減輕職工物業費用負擔,精準保障群眾日常居住類剛性支出,豐富住房公積金民生保障功能。
(二)支持自住住房裝修提取
無玉溪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繳存人及配偶),2020年1月1日以來對玉溪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進行裝修的,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該套住房裝修。裝修標準以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00元計算,最高提取金額不超過15萬元。
此項政策是完善改善型住房消費保障的重要舉措,精準匹配職工房屋裝修資金需求。新增自住住房裝修提取業務,推動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從購房環節拓展至住房全生命周期,有效緩解家庭一次性裝修資金籌措壓力,助力居民實現“住有優居”。
(三)支持購置住房配套不動產提取
無玉溪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繳存人及配偶),在玉溪市行政區域內購置與自住住房同一小區、具備獨立不動產權屬的車庫、車位、儲藏室,可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一年內,就同一事項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此項政策為自住住房附屬消費提供配套支持,補齊車庫、車位、儲藏室購置提取政策缺口。車庫、車位、儲藏室屬于自住住房必備附屬資產,是家庭剛需住房附屬支出,原政策未納入提取范圍。新增該項提取業務,將住房配套購置支出納入公積金保障范圍,完整覆蓋職工購房全鏈條消費,提升住房消費綜合保障力度。
(四)支持繳納住房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
無玉溪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繳存人及配偶),在玉溪市行政區域內購置自住住房的,可自住房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款憑證開具之日起一年內,就同一事項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繳納金額。
此項調整緩解職工購房前期大額支出壓力。群眾購房時需同步繳納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前期資金支出壓力較大。將兩項購房法定繳費納入提取范圍,有效緩解職工購房前期資金壓力、降低購房成本,切實減輕剛性購房群體資金負擔,更好支撐剛需住房消費。
(五)拓寬住宅加裝電梯提取范圍
無玉溪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繳存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玉溪市行政區域內加裝既有住宅電梯,自電梯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家庭成員可同時提取各自名下住房公積金用于電梯加裝支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該套住宅電梯項目實際分攤資金總額;每戶電梯分攤費用對應的提取業務僅限辦理一次。
此項調整拓寬了加裝電梯提取的適用區域與提取人員范圍。原有加裝電梯提取僅適用于老舊小區,提取主體僅限繳存人及配偶,家庭共同分攤改造資金缺少政策支持。將全市所有既有住宅納入適用范圍、直系親屬全部納入提取主體,有效緩解家庭電梯改造資金壓力、減輕居民改造負擔,切實支撐住宅適老化更新改造,持續提升群眾居住品質。
(六)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購、建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執行住房公積金首套房貸款政策。存量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現行政策以借款人擬購建住房所在的縣(市、區)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住房套數,結合該借款人及配偶在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進行綜合認定。新政策僅以該借款人及配偶在全國范圍內是否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判定依據,若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本次調整進一步放寬改善型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準入門檻,降低置業成本。
(七)提高退役軍人最高貸款額度
退役軍人購、建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額度可在現行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30%。
滿足退役軍人、多子女家庭、高層次人才、購買星級新建綠色建筑住房和綠色生態小區住房條件的,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貸款額度上浮比例可累加計算。
立足擁軍優屬導向,針對性出臺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傾斜政策,同時沿用多項最高貸款額度累加規則,累加后雙繳存人家庭(同時滿足三孩及以上家庭、持“興玉英才”A卡且購買綠色建筑住房和綠色生態小區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達264萬元,有力強化退役軍人安居政策保障,吸引退役軍人落戶置業。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業務辦理中,將結合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個人征信狀況、家庭收入、償貸比例、購建住房房款、抵(質)押物價值等其他可能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嚴格按照規定綜合計算得出最終貸款額度。
(八)拓展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范圍
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2020年1月1日以來對玉溪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進行適居性改造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支付改造費用。改造標準以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00元核定,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最長期限10年,貸款利率參照住房公積金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
適居性改造主要指對自住住房進行裝修,填補裝修領域住房公積金業務空白,拓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投放場景,以低息貸款紅利帶動裝修消費擴容,助力居住消費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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